来源:北国网- 辽沈晚报鞍山版
连日来,我市持续30℃以上的高温天气,让人觉得酷热难耐。在如此炎热的条件下工作的工人是否领到了高温补贴呢?记者调查发现,鞍山市并没有关于高温补贴的固定发放标准,企业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也是五花八门。
高温补贴标准不一
昨日,记者分别对环卫工人、建筑工人、快递人员、房产维修人员、交警、业务员等行业的人员进行调查,发现不同单位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也不一样。
记者从立山环卫处了解到,每年夏天,一线的环卫工人都有高温补贴费,除了现金外,处里还会准备绿豆汤、冷饮等防暑降温物品。房产维修人员根据所从事的工种不同,防暑降温费的标准也不一样,但每年夏天都能得到200元以上的高温补贴。
而接受调查的业务员、建筑工人、快递人员都表示没有拿过高温补贴。某工地的建筑工人说,中午热的时候能自己买根冰棍就很满足了,没听说有什么高温补贴,也没发过防暑降温物品。
本月起发防暑降温费
记者从鞍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6月起,鞍山本地企业应视工种、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。
通常说的高温补贴分成两种类型:一类是针对常年在高温岗位工作的一线职工,分成四个等级,每天分别为6元、8元、10元、12元;普通一线职工则可以领取清凉饮料费,也分四个等级,每个等级又因岗位不同,分成一般生产岗位和露天岗位两种:1-4级的一般生产岗位清凉饮料费分别为每天1.5元、2.5元、3.5元、4.5元;而露天岗位的清凉饮料费要高一些,分别为每天5元、6元、7元、8元。
在岗时中暑算工伤
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一旦发生中暑事件,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,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,还要经过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诊断认定。经认定为工伤后,中暑职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。 记者王艳君 |